档案里有两份入党申请书,怎么处理?
我是2012年在高中时入的党,现发现档案中有两份入党申请书,第一份是不满18岁时写的,第二份申请书满18岁但培养时间又不够。对这个问题,我也查了不少资料,按理说2014年5月份之前入党的只要入党时满足18岁就可以了,在当时是合规的。关于第二份申请书,《党员发展工作手册(新编本)》中也有明确,党员在发展过程中,为表达自己入党的迫切心情,在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后,过一段时间再次交申请书,组织上准许。
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到底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