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时,请假的党员如果提前有书面意见,可以统计在票数内。对于支委会,没有此规定,因此,不能要求委员提前提交书面意见或表态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1.一般性的议题,请假人员可以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用于讨论。
2.需要表决、投票的议题,目前还需要现场投票,请假人员无法参与。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7-26 15:59
理论上,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表明自己的意见
但这个意见,不能作为表决意见。
支委会1人请假,仍然符合开会条件,请假人员不需要表态。会议记录实事求是记录,该同志请假缺席。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4-07-26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