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我是毕业生党员,今年4月从南京一所高校毕业,家住南京,目前暂未确定工作。为了积累工作经验,在连云港做志愿服务,暂住宾馆,无法提供在连云港的固定住所证明和工作证明,同时也无法实际确定在连云港的时间,随时找到工作随时可能回南京,最长预期在连云港待到明年4月(没有在连云港长期生活工作的打算)。今年学校要求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我向南京家里所在的社区党组织申请转入(今年7月以前,一直住在家里,是法律意义上的居住地,此外节假日期间也会回去,预期离开连云港以后也是住家里),要求在家住满6个月才能办理转入(区委要求)。现在,我的党员组织关系该如何接转?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