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党员不将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应如何处理?
我单位有员工入职时填写个人信息是中共党员,但催促几次都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其本人表示组织关系在老家,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处理?我单位党组织有什么责任吗?
网友的回答
对于新入职员工长期不将党员组织关系迁入工作单位的情况,处理时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如果新入职员工满足条件,应该尽快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如果新入职员工拒绝转移组织关系或者长期拖延不办,党组织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针对单位员工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情况,单位党组织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和协调等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先跟本人谈话,了解不转接的原因,如果无正当理由的,需要对其批评教育,讲明违反党内的规定,限期转入;如本人无转变,单位党组织可以通报给其老家的党组织,建议再次进行批评教育,限期转出;如本人仍无转变,现单位则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及时通报给老家党组织,建议老家党组织必要时可以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先跟本人谈话,了解不转接的原因,如果无正当理由的,需要对其批评教育,讲明违反党内的规定,限期转入;如本人无转变,单位党组织可以通报给其老家的党组织,建议再次进行批评教育,限期转出;如本人仍无转变,现单位则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及时通报给老家党组织,建议老家党组织必要时可以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