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居住未满半年,党员组织关系可否转入租房所属社区?
我是今年毕业的学生,然后目前是在某单位短期工作(有可能转为长期),工作单位没有自己的党组织,所属社区以我不在该社区居住拒绝接收党组织,跟区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之后建议我转到居住地。
居住地目前签了1年的租房合同,但居住未满半年,因此居住地以此理由拒收。由于我户籍地与居住地距离较远,转回户籍地将完全无法参与党员活动,所以一直没做考虑。
学校方面也表示无法保留组织关系,要求在7月15日前必须转出(刚得知可以在这里问,所以有点着急)。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 可否凭租房合同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
居住地目前签了1年的租房合同,但居住未满半年,因此居住地以此理由拒收。由于我户籍地与居住地距离较远,转回户籍地将完全无法参与党员活动,所以一直没做考虑。
学校方面也表示无法保留组织关系,要求在7月15日前必须转出(刚得知可以在这里问,所以有点着急)。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 可否凭租房合同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
网友的回答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可与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联系,沟通组织关系转入事项;或联系劳动关系所在区县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沟通转入事项。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可与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联系,沟通组织关系转入事项;或联系劳动关系所在区县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沟通转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