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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预备党员毕业要求继续在高校保留组织关系怎么处理?

要毕业的大学生预备党员应于上半年6月-7月期间毕业离校,同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有一批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在本年度12月底。目前遇到的问题是:用人单位或所在社区以不接收预备党员为由拒绝接收。所以大批预备党员已经毕业但要求继续在高校保留组织关系,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

12371网友50zopl

lv 1

发布时间:2024-07-08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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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①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②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对出国留学或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7-0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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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7-0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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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或所在社区以不接收预备党员为由拒绝接收,这个拒绝理由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建议学校党组织出面和用人单位或所在社区电话沟通一下,帮助毕业生党员协调落实组织关系。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7-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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