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至3名。
书记、副书记职数的确定,必须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必须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7-03 06:20
党员在100人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建议设置书记、副书记的总数不超过委员数的一半。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7-02 18:34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
机关党委副书记可以设2人:一个副书记、一个专职副书记。副书记由分管党建的领导担任(同时兼任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