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组成的支委会分工,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参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7-01 13:36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因此,建议按照条例进行设置: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7-01 12:01
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一人即可。
根据问题,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可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必要时可设副书记。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7-0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