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是以户籍地为准,还是以常住地为准?
请问,社区党组织接收党员转入党组织的条件,如果户籍地和常住地不一致,是以户籍地为准,还是以常住地为准?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明确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根据此规定,应当以常住地为准。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根据此规定,应当以常住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