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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毕业没有转接,能否继续发展?

我是2023年毕业的,当时的身份是发展对象,现在事业单位上班,想要继续走入党的流程。但是毕业的时候学校没有把我大学期间入党的相关材料(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结业证书和相关表格、发展对象结业证书、政审材料、相关表格)放到学生档案里,现在这些材料找不到了,学校那边说我毕业超过半年了,这些材料销毁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2371网友leznam

lv 1

发布时间:2024-06-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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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按照你描述,在入党材料遗失且无法找回的情况下,个人建议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6-2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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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建议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6-2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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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没有索要申请入党的材料,造成丢失或被销毁,你本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归根结底是你本人毕业时没把这些材料当回事,这些材料是不入学生档案的。当然,学校党组织也是有责任的,不应当予以销毁,应当主动在毕业时将其转移到你的事业单位。
根据目前情况,你的这些资料是无法补办的,补办等于造假,包括入党申请书等,只能是按发展党员程序重新提交入党申请。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4-06-2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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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那边说我毕业超过半年了,这些材料销毁了?这个没有规定半年后即销毁的说法吧;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毕业时,学校应该将您的积极分子材料交到您的手里或者归入学籍档案,带到带到工作单位审查无问题的,接续培养考察即可;毕业超过半年销毁积极分子材料是不应该的,也没有根据的;关键是您在毕业后是否向工作单位表明了自己的积极分子身份,是否一直在工作单位参加党组织活动,定期向工作单位党组织汇报思想,接受教育培养和考察;如果有的话,可以和学校好好沟通一下,申请补办销毁的积极分子材料的。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6-2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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