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看村里是否是常住地或工作地。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故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变动,可由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进行继续培养。
品品品
lv 4
发布于:2024-06-20 17:20
密封自带材料交村党支部,你这个不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只是部分入党材料转移、继续发展的问题,要落实你是不是常住或常工作地在村里面,后续发展阶段才能对接上,要不然白忙活。我就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人工作单位换得很快,材料刚交了,人走了。
张同志
lv 6
发布于:2024-06-20 16:08
如果尚未确定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无党组织,又确定可以长期在村里居住生活的,可以把学校的积极分子材料密封后交到村党支部审查,无问题的,开始接续培养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