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两项制度执行:
1.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统一,可以少交或免交。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6-18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