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一个多月到新单位上班,党员身份是否认可?
您好,我是2023年6月5日上午十点召开支部会议通过被接收为预备党员,6月5日下午14:00出的事业单位统一考试总成绩公示,我笔面第一,进入体检、政审阶段,7月13日正式到新工作单位上班,9月5日以后调动的党员档案,现在2024年6月5日预备期满,申请转为正式党员,在审核我转正资料中,审核人员提出疑问,说原单位明知道我三个月内会离开原工作单位,为什么要接收为预备党员,原工作单位答复是,不知道我后续体检、政审能否通过,故按规定正常接收。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转正吗?还是会被取消资格?
网友的回答
现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向预备党员本人和原单位党组织了解有关情况,查明原因,并请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说明。
对调查核实属于突击发展,经现单位党组织作进一步考察后,认为其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认为其具备党员条件的,由现单位党组织重新为其办理入党手续(包括基层党委预审,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
对工作、学习单位突然发生变动,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对其党员身份予以承认。
站内解释链接:审查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时,怎样正确处理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前三个月内入党的问题?
对调查核实属于突击发展,经现单位党组织作进一步考察后,认为其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认为其具备党员条件的,由现单位党组织重新为其办理入党手续(包括基层党委预审,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
对工作、学习单位突然发生变动,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对其党员身份予以承认。
站内解释链接:审查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时,怎样正确处理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前三个月内入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