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明原因,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二、无正当理由且拒不整改的,劝其退党。
三、劝而不退的,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党内除名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6-17 16:40
是国有企业吗?中办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过《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另外,《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6-17 13:13
根据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纳入社区管理的党员,可以衔接一下本人,第一是协助转接到居住地的党组织,第二是做思想工作,讲清党章和条例的有关条文,上述两步都不行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6-17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