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结束了就是代表着恢复了党员所有的权力,是可以作为表彰对象的,具体可根据表彰单位的表彰文件来定,或者咨询上级党委
瞰世界
lv 6
发布于:2024-06-15 15:05
党纪处分影响期刚结束后,党员在理论上是可以作为表彰对象的。但是否能够获得表彰,还需要根据党员在影响期结束后的实际表现、工作成绩、群众评价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6-15 08:55
可以的,只要符合下述规定就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十六条》 对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可以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
对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作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可以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表彰基层党务工作者。
处分期满的当年是不宜作为表彰对象的,处分期满当年的表彰就是评定的之前一阶段的表现,这个阶段正是他的处分期内,所以当年不建议被表彰。如果有重大立功或其它方面突出的表现或业绩的,可以上报上级党组织研究后确定。
这个有点草率了。影响期刚过最好慎重,如若的确优秀,民主推荐或票决或者职工意见基本一致,那没得说。没有那条规定不允许。
张同志
lv 6
发布于:2024-06-1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