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户籍地入党,...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户籍地入党,应如何认定?

我单位有一名干部,2003年7月毕业(当时是放假在家,7月去学校取回毕业证),2003年6月向户籍地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04年被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培养,2007年6月被确定为预备党员,2008年6月转正。该同志2006年8月参加考试,考入教师编制,并一直在户籍地居住,未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材料转入工作单位,所有发展党员程序都在户籍地完成,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异地入党,应该怎么处理?

12371网友8srzzg

lv 1

发布时间:2024-06-04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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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细则未发布前,1990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尚未明确规定应向哪个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规定;按照党章(2002年修改)和党章(2007年修改)要求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没有规定必须要工作单位所在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不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这条违反规定。建议进行党员身份认定程序。

lv 6

发布于:2024-06-0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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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尚未明确规定应向哪个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规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6-05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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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没有“异地入党”的规定,应当承认其党员身份。
根据现行细则规定,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接收为预备党员均不在工作单位进行,是不妥当的。建议咨询上级党组织。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4-06-0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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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等规定。这个要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认定身份。建议咨询上级党组织的党委组织部门。

眼里有星辰

lv 7

发布于:2024-06-0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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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前不存在异地入党的概念,但他上班以后没有在单位党组织培养考察,而是在户籍地继续入党。无法判断户籍地是否能够履行培养考察教育监督的职能。建议咨询现单位的上级党组织。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6-0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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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异地入党的,但在2014年之前,发展党员还没有异地入党的提法呢。考入教师编制后,如果及时向工作单位汇报本人的户籍地入党事宜,也向户籍地汇报了自己上班单位有党组织事宜,已征求了双方党组织同意,该同志发展程序符合当时当地的规范,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且本人入党以来无任何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长期为党工作,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比较认可,仍然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由所在支部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审批通过,应予承认党员身份的。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6-0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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