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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过程中产生的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的材料,应如何处理?

目前存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包含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积极份子培养考察表、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其他不存入人事档案的材料比如思想汇报、会议记录、谈话记录、公示材料该如何处理?

12371网友t5p8u4

lv 1

发布时间:2024-05-1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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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建议将其他相关材料作为文书档案保存。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5-18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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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新《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自传是新细则去掉的,不应再存入档案;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没有做出要求,一般也不存入档案。
会议记录一般写满后上次上级党委留存,思想汇报、谈话记录由党支部留存,公示材料一般不保存,公示后就可销毁。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4-05-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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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你所在的支部负责进行保管。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5-1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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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汇报和谈话记录一般是要存入档案的吧,会议记录、公示材料一般由发展入党和转正的党支部长期保存备查。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5-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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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党支部妥善保管备查。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1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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