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员离职后,如何将组织关系转出?
国有企业党员离职后,如何将组织关系转出,如离职党员无正式工作单位,拒绝转出国有企业党组织,但也不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党员活动等工作,国有企业可以将其强制转出吗?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可以参照本款规定,建议指导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如果其近期有找到工作的可能,可暂时保留其组织关系,督促其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告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可按党章第九条处理。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可以参照本款规定,建议指导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如果其近期有找到工作的可能,可暂时保留其组织关系,督促其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告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可按党章第九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