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党支部,在居住地申请入党,现被认定为异地入党怎么办?
2003年在单位没有党支部的情况下在居住地申请入党,2007年正式成为党员,后将党员档案转移到单位,现在却被认定为异地入党,应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根据当时的规定,并无异地入党的说法。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5-19 21:17
第一,1990版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并为对向哪里申请入党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也就不存在2014年5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出台后所出现的“异地入党”问题。第二,当时单位没有党组织,也只能向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一刀切认定为异地入党是明显不合适的。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06 15:22
在2014年新版发展党员细则之前,还没有异地入党的说法,依据您的描述,不应该被认定为异地入党的。由原来入党的居住地党组织出具材料齐全,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并予承认党员身份的意见,向现单位党组织提交一份本人入党以来在所有工作过的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开具的现实表现良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仍然符合党员条件的,由现党组织审查研究后提出承认党员身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