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这里指的是半年,而不是6个月,因此,考察时间应当在12月和6月份,这样有7次是正确的,即,第一次半年考察在2019年12月,以后按半年依次类推,最后一次是在2023年12月。
根据问题的表述,如果考察情况表格内无法进行登记的,可以在表格后面附加一页进行填写,考察人应签名并盖上手印。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4-28 15:10
核查,根据时间开查找缺少次数时所在党支部,请当时的党支部进行补充。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4-28 14:50
前7次正常填写,提前复印一张空白的培养考察记录并在上边填写第8次考察意见,然后附到(粘贴到)入党培养登记表里最后一页即可。
建议与培养联系人或负责你入党工作的党组织成员沟通,明确缺失哪一次的考察情况,进行补救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详细地回忆并补充缺失的那一次考察情况。然后,将补充的考察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并说明情况,加盖党组织公章或培养联系人签字确认,并将其纳入入党培养登记表。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4-28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