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异地入党是否能不被取消党员身份?
我是2009年定向招录的警察。在某院校的培训时间为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2010年6月我在定向招录单位所在地提交入党申请。2011年7月转为预备党员。工作单位一直没换。但是2023年底,组织部审查档案,认为我属于异地入党。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能够区分于其他异地入党?是不是不应用2014年的新规定评价我之前的情况?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当时的相关规定,只要没有徇私舞弊行为,党员身份应予承认的。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4-19 18:38
在校期间确实应该是到学校递交申请书,不然你怎么保证能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及时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培训等。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4-04-19 16:55
2014年5月前入党的,不适用异地入党的处理方式。
信仰与荣光
lv 8
发布于:2024-04-19 16:33
2014年的新规定之前入党的,对于异地入党还没有明确的说明。如果您在提交入党申请时,提前向招录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定向招录单位党组织和培训院校党组织经过了沟通,并争取了三方的都同意的培养考察方案,主要入党材料齐全,程序比较规范,手续完备,且在入党后表现一直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和缴纳党费的,仍然符合党员条件的,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异地入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