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上班期间在兼职的私企发展为党员,属于异地入党吗?
我在2011年的时候转入国企上班,同时也在私企兼职,在2012年的时候在私企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在2014年7月成为预备党员,2017年的时候因为不再兼职了,就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了国企,现在面临提拔,人事部说我的党员身份涉嫌造假,现在我该怎么办?首先我的入党所有材料和程序都是合法合规的,组织关系转过来以后也参积极加了党组织的活动,按时交纳了党费,期间没有违法乱纪,现在我该去哪里申诉我的这个情况?
网友的回答
2014年5月新发布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该同志在2012年的时候在私企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在2014年7月成为预备党员,2017年的时候因为不再兼职了,就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了国企。可以看出后续应该也是在私企兼职单位转正的。按规定,应该在全职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申请入党,而不应该在兼职单位入党,时间点刚好跨越了2014年5月,这属于异地入党,不合规,不应该承认其党员身份。就算向兼职单位党组织提出,也应该提前向主要国企工作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征求意见(尤其是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必须向私企兼职单位发展入党的党组织如实报告本人还有另外主要工作单位的事实,否则的话,算是对党组织有重大隐瞒,不建议承认他的党员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