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在户籍地入党,但又考上了临近街道,这该怎么办?
本来去年2023年5月在户籍地被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5月份即将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去参加培训,但4月份考上了临近街道公务员,估计5月份左右入职,这样的话,我还能在户籍地入党吗?去了工作单位再入党,就得还得等一段时间了。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应将有关材料转交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接续做好考察等工作。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4-12 20:12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建议将发展材料转接相关工作单位党组织,再完成后续的发展。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4-12 11:40
工作岗位即将变动的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单位的,一般不予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Lafite
lv 5
发布于:2024-04-12 10:01
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离开原学习、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的手续。有关党组织应该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材料,连同本人档案,即使转给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接收单位(居住地)经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由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发展入党。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12 09:59
不是能不能的问题,5月份左右入职,再在户籍地入党就违规了,属于异地入党,给自己将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把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及时交到单位,接续培养,等去了工作单位再入党,虽然等上一段时间,那也是值得的,耐心点,只要您是优秀的就行,一切按照程序来不能违规。
要咨询街道党建办。入职后在户籍地入党属于违规异地入党,一般应当将材料转入相关单位继续发展。
不能在户籍地(应当是居住地)入党,你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距离你入职不足三个月了,是不承认党员身份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根据问题的表述,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不能在户籍地入党,可以把积极分子的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再进行继续发展。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4-12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