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需要放入人事档案的入党材料外不应该由本人保管吧?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那么除按规定需要存放在人事档案外的其他入党材料应由谁来管理呢?上级党委如果直接让本人管理是否违反规定?
网友的回答
其他材料应作为文书档案由党组织保管。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4-12 20:31
按规定需要存放在人事档案外的其他入党材料应由党支部来管理,是不需要基层党委存留的。
有些资料,比如会议推荐票、公示单等,不必存留,按规定销毁。
除了支部可以留存原始记录资料以外,其他的发展党员资料上级党委也应该都有备份(随时备查)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4-12 09:57
党员的入党有关资料应当由党组织进行管理和保存,个人不得随意保管和使用。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4-12 09:52
要求本人保管其余入党材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12 09:39
其他党员材料,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Lafite
lv 5
发布于:2024-04-12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