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提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后确定为积极分子,程序合规吗?
2010年3月提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后确定为积极分子,程序合规吗?
网友的回答
合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这里面没有明确谈话之后必须多久进行研究,而且也不是召开支委会研究就一定能确定成为积极分子的,所以交申请书之后3个月确定将积极分子是合规的,同时也要关注一下是不是提交申请书1个月内进行了谈话。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这里面没有明确谈话之后必须多久进行研究,而且也不是召开支委会研究就一定能确定成为积极分子的,所以交申请书之后3个月确定将积极分子是合规的,同时也要关注一下是不是提交申请书1个月内进行了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