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这是对“三会一课”的定义,其主体是党支部。
党总支和基层党委是不能开展“三会一课”的。
《条例》第四条,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支部人数太多不便于召集人员,造成组织生活开展困难。因此,很多具体的工作应当由党支部组织实施。党总支和基层党委要注重在指导党支部建设上发挥作用。
党组是领导机构,但不是基层党组织。因此党组和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是不冲突的。“三会一课”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的,党总支不直接管理党员,不用开展“三会一课”,更不能为了图省事以党总支的名义召开,然后下面支部就不用开了。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09 09:51
首先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党组是党组,总支是总支,党组就是领导班子里面那几个党员领导。总支是由全体党员组成的。
具体到您提到的,准确来说他们也是以总支名义着急,但是几个支部会上各开各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评议也是几个支部各评议各的,只是看起来好像是总支开的,实际上是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各支部各开各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