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被原党组织除名,能否在另一家企业重新入党?
党员在原党组织连续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被原党组织除名。该党员在另外一家国有企业入职后,想要重新入党,该企业党组织能否接收?
网友的回答
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策解读”第210条,重新入党,是指因某种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或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自行脱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党组织除名的人,再次申请加入党组织。
党组织对要求重新入党的人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些人中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与党失去联系的原因已经查明,或确已改正错误,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被吸收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该企业党组织可以吸收其入党,但应当对照上述要求,对其进行严格考察。
党组织对要求重新入党的人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些人中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与党失去联系的原因已经查明,或确已改正错误,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被吸收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该企业党组织可以吸收其入党,但应当对照上述要求,对其进行严格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