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委发文新成立党支部后,可否采取“二报二批”完成请示批复?
因机构改革,上级党委发文调整基层党组织通知并新成立党支部,下级党支部可否在收到文件后,上报召开党中大会时间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文件,得到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再报选举结果的报告,上级党委批复,这样进行?
网友的回答
程序规定是有道理的,正规程序一般三请示三批复,在实际操作中,新成立党支部是可以两请示两批复的。第一请示,请示召开党员大会的选举方案,差额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等,上级党委予以批复;第二次报告,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上级党委予以批复。最好提前与上级党委沟通过。
建议按“三次请示三次批复”的程序办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4-03 19:58
成立是成立。选举是选举。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03 18:05
正规程序一般三请示三批复,在实际操作中,新成立党支部是可以两请示两批复的。第一请示,请示召开党员大会的选举方案,差额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等,上级党委予以批复;第二请示报告,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上级党委予以批复。最好提前与上级党委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