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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委议事规则中关于书记职权应如何设置?

国企党委议事规则中关于书记职权应如何设置?可以设置特别处置权吗?即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经过党委会议研究,处置相关事项,事后向党委会报告?

12371网友lmmbcl

lv 1

发布时间:2024-04-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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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一般情况下,在议事规则里面是可以规定紧急情况下“先斩后奏”的权利的。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4-0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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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有临机处置紧急状况的机制,但应详细作出规定并从严掌握。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0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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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示上级主管部门。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4-04-0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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