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转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的程序是怎样的?
外单位转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资料显示2022年3月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附至2024年1月的积极分子考察情况,原单位口头答复发展对象未转为预备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请问转入本单位后能认定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原党组织需要补充什么材料吗?
网友的回答
首先可以咨询原单位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而没有发展的原因是什么?如果由于客观原因的,比如名额不够,计划发展时间未到等,经审查其积极分子材料合格的,本单位可以认定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继续培养;但由于主观原因个人表现不好,或者有过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可以保留积极分子资格而停止发展的,本单位需要严格审查,认为符合积极分子资格的,可以予以承认,但后期需要加大加长培养考察的力度和时间,慎重发展。原党组织需要补充前边提到的列为发展对象而没有发展的具体原因的说明材料和其本人的现实综合表现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