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工作调动,试用期可不可以计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内?
我单位新招聘一名工作人员,该人员2023年3月15日在以前单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6月进入我单位上班,期间试用期3个月,即2023.06-2023.09,请问,工作的试用期可不可以计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内?
网友的回答
需及时转交入党材料、接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3-21 14:59
如果该同志的积极分子材料已从原单位转到新单位且新单位审查后承认积极分子资格,工作的试用期应当计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
可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3-21 12:29
根据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是2023年6月进公司时,把积极分子的组织关系转入公司党组织的,可以在试用期一并进入其考察期。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3-21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