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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是否可以临时交给党员本人自行保管?

我单位现有一名编制内职工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将其党员档案将由本人暂时保管,等人事部门整理个人档案时,再集中收回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我想问一下,党员档案是否可以交给党员本人自行保管?这种行为是否违规?

有毅力有才华

lv 5

发布时间:2024-03-2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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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不能给个人保管,特别是当事人。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3-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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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党员档案是不能交由个人自行保管的,应由机关党委统一进行保管。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3-2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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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不可以临时交给党员本人自行保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3-2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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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党员的档案应该由党组织保管,档案交由党员本人转交并不是规范的做法。如果现在是预备党员,转正后档案需交给支部,由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如果无人事档案,则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马星慧

lv 8

发布于:2024-03-2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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