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入党党员,发现入党培养期不满一年,应怎么办?
1999年入党党员,在单位审查档案时发现入党培养期不满一年,不予承认党员身份,需要原单位出具什么样的证明才能证实党员身份真实有效呢?
网友的回答
建议找原党组织,对你的现实表现、为何从入党积极分子到成为预备党员不足一年等情况,作出具情况说明,说明包括党员的全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记录该党员的入党时间、入党地点以及所在党组织,详细说明党员在培养期的表现、参与的活动、接受的教育培训等内容,由党组织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此外,为了增强证明的可信度,原单位还可以附上相关的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记录、党组织会议记录等原始材料或复印件,作为辅助证明。建议与原单位党组织沟通,咨询具体要求和流程。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3-20 13:20
根据问题,建议函件告知原发展单位党组织,出具培养期未满一年发展入党的原因,相关的会议记录和审批的材料。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3-20 12:32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1990年8月1日印发)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那就要原单位党组织,如实说明该党员因什么原因(如火线入党),导致不足一年就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接收为预备党员,说明要让人信服。
情况较为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关于党员身份的认定,不是党支部说不予承认就不承认的,至少要到县级党委层面,某些地方甚至要到省委组织部。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3-20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