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不到一年怎么办?
2014年在部队入党,2017年退伍后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入伍地淄博,2019年因工作原因党员组织关系跨省转到单位所在地深圳,2022年个人户口转到桂林,同年辞职后回到桂林,党员组织关系也一同跨省转到桂林,2024年因一些原因户口又转回老家淄博,在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时候,说党表里的从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到成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时间不满6个月,时间存在问题,原部队因为改编无法联系,没法证明时间问题,应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对已经转为正式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到成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所缺考察时间较长(超过3个月),并且是在新《细则》颁布后发展的党员,以及目前身份为预备党员的,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从入党积极分子阶段重新考察发展。现党组织应保留原入党材料及原党组织出具的情况说明,按发展党员程序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并在以上表格备注栏或单独出具情况说明。原部队因为改编无法联系的,可以找一下原来部队的支部书记和党委书记,或者管理原党组织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