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分工的党委会是否可以讨论其他事项?
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委委员,又召开了党委会决定分工,现有其他事项也需要过党委会,是否可以在决定分工的议题后紧接着讨论?
网友的回答
(1)如果是会议现场临时动议增加的:“其他事项”如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党委会会议召集人(党委书记)同意情况下,可以临时增加其他事项议题。反之,如果属于“三重一大”议题,一般不能紧接着讨论,因为“三重一大”议题一般需要在会前就提前将相关议题材料发党委班子成员,涉嫌违反议事规则。(2)如果是会前就已经计划上党委会在决定分工之后研究讨论,非“三重一大”议题的话,同第(1)点;“三重一大”议题的话更不建议紧接着讨论,因为事前本届的党委委员还未经选举确定,无法事前就“三重一大”事项汇报和交换意见。
根据党的组织制度,一般情况下,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委委员和召开党委会决定分工通常是两个独立的程序。在这两个议题之间,可能需要进行相关程序和程序的沟通。一般情况下,通常不会在决定分工的议题后紧接着讨论其他事项,因为党委会的议程通常会提前确定,并且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充分讨论和决定各项事务。
然而,具体的程序安排还需根据单位内部的党委工作惯例和相关规定而定。如果有必要,在确保程序合规和充分讨论的前提下,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党委会议上连续讨论多个议题,但需要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讨论。
然而,具体的程序安排还需根据单位内部的党委工作惯例和相关规定而定。如果有必要,在确保程序合规和充分讨论的前提下,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党委会议上连续讨论多个议题,但需要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