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党员身份是否被承认?
本人原来是一名教师,在预备期的第四个月参加事业单位选调,并将工作关系调入选调的本县县直单位。但是因为教学工作连续性一直在学校工作,同时转正为正式党员。这样的话在党员档案移交过程中党员身份是否被承认,如果有情况说明,是否能说明问题?
网友的回答
党籍在支部大会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时就已取得,除非发展过程中有重大问题一般就已经是党员身份,和转正没有关系。工作单位变动时,组织关系一般和人事关系一并调动,但也有人事关系先转,组织关系后转的情况。
(1)情况一:如果预备期第4个月时组织关系还在原单位(学校),也在学校转正,符合实际,没有什么问题。根据楼主描述的党员档案还未移交,应该属于第一种情况,需要和双方党组织沟通好。
(2)情况二:如果预备期第4个月时,组织关系已经转到县直单位,一般应在县直单位党组织转正,但现实如果在学校转正的则违反了党员发展程序(党员转正申请应该由党员向自己所在的党支部即县直单位提出申请,不应向原党组织即学校申请)。比较复杂,如果确实因教学工作延续性安排造成上述违反发展程序情况,建议向县直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由转入、转出双方党组织做好沟通。违反发展程序也应是支部的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的责任,不是党员个人的责任,必要时可以请县教育局方面党组织协调一下。
(1)情况一:如果预备期第4个月时组织关系还在原单位(学校),也在学校转正,符合实际,没有什么问题。根据楼主描述的党员档案还未移交,应该属于第一种情况,需要和双方党组织沟通好。
(2)情况二:如果预备期第4个月时,组织关系已经转到县直单位,一般应在县直单位党组织转正,但现实如果在学校转正的则违反了党员发展程序(党员转正申请应该由党员向自己所在的党支部即县直单位提出申请,不应向原党组织即学校申请)。比较复杂,如果确实因教学工作延续性安排造成上述违反发展程序情况,建议向县直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由转入、转出双方党组织做好沟通。违反发展程序也应是支部的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的责任,不是党员个人的责任,必要时可以请县教育局方面党组织协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