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党员身份的事宜,应上报哪里?
一名同志在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周岁入党,经认真分析,其入党手续完备,可以承认党员身份。
请问要怎么上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是指省委组织部吗,还是省级的党委组织部门?
该名党员目前在央企的省级分公司工作,分公司属双重管理,对上为国资委监管,对属地为省国资委监管,均无法受理这类事宜。
请问要怎么上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是指省委组织部吗,还是省级的党委组织部门?
该名党员目前在央企的省级分公司工作,分公司属双重管理,对上为国资委监管,对属地为省国资委监管,均无法受理这类事宜。
网友的回答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周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对其中未满18周岁发展入党的,要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妥作处理:如果入党手续完备,并已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够完备,但已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予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