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P197-198 在原单位已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宜在调入后立即列为发展对象。一般应由调入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半年以上的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沧海扁舟
lv 4
发布于:2024-03-14 11:30
此项没有具体时间要求,一般以本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通常执行的时间为入职适用期结束后,如新入职人员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开展后续培养工作。但对于单位内部的工作调动,如集团范围内、直属单位的范围内调整,一般不影响时间中断,可以直接开展接续培养。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4-03-14 10:39
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至少1年以上可以吸收为发展对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4-03-14 10:01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于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现工作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负责研究,审查其入党的有关材料,同其谈话,并指定培养联系人,应与其他的入党积极分子一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在原单位党组织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由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可按照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学习进行时
lv 4
发布于:2024-03-14 09:44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眼里有星辰
lv 7
发布于:2024-03-14 09:37
1、确定为发展对象,必须满足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时间。
2、看个人在新单位现实表现和支部培养考察意见。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3-14 09:37
根据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积极分子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可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因工作调动转入新单位的,前面的培养时间可以一并计算。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3-14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