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超半年以上未确定为预备党员,需要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吗?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超过半年以上未被确定为预备党员,需要重新开双评会确定发展对象吗?倘若需要的话,那他积极分子阶段的思想汇报应该按什么标准写呢?需要重新确定发展对象是视从一开始就是视其为积极分子身份,还是重新开会确定发展对象前视其为积极分子,还是什么时候?若是不视其为积极分子,那么没有必要重新确定发展对象吧(这是矛盾点)?
网友的回答
你的表述过于简单,7个月属于超过半年,7年、70年等都属于超过半年,具体超过多长时间、超过半年时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等具体情况不明,似难以准确解答。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3-13 17:29
不需要。根据发展党员细则,发展对象超1年以上未接收为预备党员的,需要重新参加培训,但不需要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
不忘初心
lv 2
发布于:2024-03-13 14:19
要确定是何原因未及时发展。如果因政审未通过,是直接取消发展对象资格的,估计以后也难以发展了。如果是党组织原因,要重新启动发展程序,从推荐发展对象人选这一步开始,应当认为仍是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一直要写到转为正式党员。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3-13 11:53
需不需要重新开双评会确定发展对象,这得看单位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了;后期的思想汇报每隔三个月按照以前的模式接续往下写就行,入党介绍人签字还是在培养联系人签字的地方签名就行。
未见有此项规定。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3-13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