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处分各级党委管理的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除《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给予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可以由同级纪委审查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须经同级纪委审查同意后报请这一级党委审议批准。
参考来源: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修订本),2021年11月第1版,2023年12月第18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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