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职预备党员在原单位转正的问题
我是2023年9月30日离职的,10月直接到了新单位培训应没有分配具体工作部门无支部接收,11月初到预备期转正,原单位党支部和党总支以开会讨论同意转正,志愿书已填写内容,2月份原单位党委口头通知不同意在他们这转正,现在现单位让在原单位转正后再接收,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这种情况都有哪些规定可以参考?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第269条,按离职时分预备期已满和预备期未满两种情况,预备期已满的,则由转出单位党组织在其离职前抓紧讨论转正问题(即原单位党组织负责);预备期未满的,则由转出单位党组织把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及党员档案,认真负责地介绍和转交给转入单位党组织,其转正问由转入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并办理手续。
综上,上述网友的实际情况,一是再与原单位党组织沟通一下,考虑党支部讨论及填写志愿书已经进行,争取可以在原党委转正(也不会占用发展党员指标吧,基本没有影响,只是多一个审批流程);二是原党委实在不同意,也只能要原党支部将有关情况如实移交现单位办理转正手续。
综上,上述网友的实际情况,一是再与原单位党组织沟通一下,考虑党支部讨论及填写志愿书已经进行,争取可以在原党委转正(也不会占用发展党员指标吧,基本没有影响,只是多一个审批流程);二是原党委实在不同意,也只能要原党支部将有关情况如实移交现单位办理转正手续。
正确处理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意见与支部大会决议不一致问题。一般情况下,上级党委应先同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上级党委作出决定后,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审批结果。正常情况下,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因工作调动所到过的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和教育。预备期满时,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其认真审查,根据其表现情况,并参考原单位党组织意见,按时讨论能否转正问题。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推迟其转正问题,但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