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应当遵循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履行职责
从支部分工和各委员工作职责的角度出发,最便于资料管理工作性质就是组织委员,所以从根本上不应当是书记本人负责记录。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3-05 09:38
没必须是书记记录的规定。在实践中,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务工作人员记录。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3-04 19:35
根据题主描述,建议由支部书记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3-04 17:36
通常情况下,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会议中担任主持人,并指定一名支部委员或党员担任记录人,这种做法是符合一般党组织工作程序的。然而,如果上级党组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即要求书记既主持会议又担任记录人,那么我们应该尊重并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3-04 17:30
一般情况下,记录人是组织委员,不应当是书记本人。既主持又记录,在实际工作中是不现实的,会顾此失彼。
理论上,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你们上级党组织如果有特色要求,就按照上级要求
瞰世界
lv 6
发布于:2024-03-04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