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接到现在的党支部,能够参加党员评定等次吗?
支部一名党员在2022年底来到我单位工作,组织关系在哈尔滨,2023年10月份组织关系转接到我支部。期间,该党员主动参加了全年的组织生活,能否参加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评定?是否有依据?感谢!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 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该党员2022年底来到作为流动党员,主动参加了全年的组织生活,2023年10月份组织关系转接到该支部,必须参加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评定,并且不必再通报原党支部。
该党员2022年底来到作为流动党员,主动参加了全年的组织生活,2023年10月份组织关系转接到该支部,必须参加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评定,并且不必再通报原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