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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党支部寄出回执函后之前所欠的党费哪里交纳?

本人因为工作变动,2023年5月从上一家单位离职,当时党费交纳至4月。后面去新的单位稳定后于2023年10月发出转移申请。原党支部开具的介绍信中说明党费交纳至当年4月。新的党支部于11月寄出回执信。期间没有任何人提起说要补缴党费,怎么补缴,现在1月我主动问党费如何补缴。新的党支部说5月到10月的党费需要在原党支部补缴,不同意在现党支部一同补缴。但原党支部坚持说组织关系已经转移走,并且介绍信明确说明党费缴纳至当年4月份。现在无法补缴。如若在现党支部一起补缴的话,总共欠缴时间已经超过6个月。请问现在如何处理?

12371网友hbo1ac

lv 1

发布时间:2024-01-2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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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严格来说,在组织关系转出前,党费应交给原党组织。不过,根据你所述情况,一并补交给新的党支部也不是绝对不可以的。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1-25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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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单位稳定后于2023年10月发出转移申请,组织关系从5月-10月之间还是还是在原党支部,原党支部仍然对你具有教育管理的责任,欠交的党费理应仍然在原党支部补缴。还有当初开介绍信时,原党支部当时就应该先让你补交完毕5月-10月的党费,再开具介绍信才对啊,那样介绍信显示的就是党费交到了10月了。原来和现在的两个支部都不愿因让补交,那就再找它们所属的上级党委咨询具体补交方案,必要时两个党委和党支部之间可以沟通的嘛。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1-2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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