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冉然
lv 4
发布于:2024-01-23 08:26
根据问题,在党组成员未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实际情况实际处理的原则,在两名党组成员参会的同时,召开扩大会议的方式来研究事项。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1-23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