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个人自传的撰写时间是什么时候?
党员正常入党,在审核预备党员材料时发展缺少自传,所以要求党员提交自传材料。自传落款时间落在了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后,这个可以嘛?
mu子
lv 4
发布时间:2024-01-22 16:37
浏览19347次
分享
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自传一般应随入党申请书一并递交,对没有交自传的入党申请人,党组织要在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最迟在其列为发展对象前,通知其写好自传并向党组织呈递。2014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未再对自传提出要求。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1-23 08:48
个人理解,自传落款时间一般在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之后和政治审查之前,如果落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后肯定是不行的。
1990版《细则》对自传有明确要求,而2014年颁布的新《细则》则没有提到的自传,因此,本着易简不易繁的原则,目前,自传已经不是发展党员过程必须入档的材料了。
1990版《细则》第二十八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