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为积极分子与确定该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必须在同一个会吗?
请问确定为积极分子与确定该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必须在同一个会吗?当时该积极分子要离职,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党员大会是2023年7月31日召开,因不确定是否继续在本支部培养,后于2023年10月开会确定该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是否符合要求呢?
网友的回答
一般情况下,应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确定培养联系人,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推迟确定培养联系人。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1-05 20:22
没有规定必须在同一个会议。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无需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就可以决定。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1-05 18:57
首先,确定积极分子一般应在支委会上,但如没有支委会由支部大会代替也可以;其次,确定积极分子时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因为你确定积极分子了其实就是准备培养他了,不直接指定,空窗期由谁负责向党组织汇报该名同志的情况呢?
糊里糊涂糖
lv 2
发布于:2024-01-05 17:31
根据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关于确定积极分子的规定,确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再安排确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1-05 16:20
确定为积极分子与确定该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不是在同一个会上。
确定为积极分子后,要向上级党委备案,同时,根据扩大党内民主的原则,一般说来还要进行公示,应履行完这些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入党申请人是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因此,确定该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相对滞后。
上述情况,三个月才确定培养联系人,时间过于滞后,不条例要求,但不是原则性问题。
上述情况中:“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党员大会是2023年7月31日召开”,有支委会可召开支委会会议确定。
不要求同一个会,因为还要报上级党委备案,但要尽快确定。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1-05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