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您遇到了一样的问题,请问您的档案移交了吗,后续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依据上述规定,未满一年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如果有部队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另当别论。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2-20 09:41
不符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艾琳
lv 4
发布于:2023-12-2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