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原党支部不配...

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原党支部不配合办理,怎么办?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已经入职一年多了,申请转入组织关系的时候原支部不配合,不愿意她转出,说是培养一名党员不容易,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12371网友de45zw

lv 1

发布时间:2023-12-14 15:25

浏览3792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逐级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

Spring

lv 5

发布于:2023-12-15 11:3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首先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此相关问题,可以上级党组织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反映,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给予解决。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2-14 17:0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建议向其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2-14 16:5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依据上述规定,可以转接到新单位党组织,但是需要向原党组织的负责人解释清楚有关规定。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2-14 16:1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原党支部的负责人对党务知识应当有一定了解,可再次咨询背后具体原因,若有必要可向其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hujz

lv 8

发布于:2023-12-14 15:5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向该支部的上级党组织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反映。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12-14 15:5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