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是否还可以参与职级并行?
我2014年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是多久?是否影响我参加职级并行?以后是否还可以参与职级并行?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也就是说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一年。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级:(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另外,如果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以上等次(基本称职、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通常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会影响当年职称评定、职级竞升等,具体情况请向上级组织部门咨询,查询有无具体文件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级:(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另外,如果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以上等次(基本称职、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通常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会影响当年职称评定、职级竞升等,具体情况请向上级组织部门咨询,查询有无具体文件规定。
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一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三十六条 党组织对受到处理、处分的党员应当进行跟踪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对于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应当正常使用。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三十六条 党组织对受到处理、处分的党员应当进行跟踪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对于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应当正常使用。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